李春
33天津市东丽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李春,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天津人,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天津市东丽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春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2年2月
- 出生地
天津
人物履历
曾任天津市宁河区委副书记,天津市武清区委副书记。2
1990年09月,在北京农业工程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系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专业学习;
1994年07月,任天津市河北区政府办公室干部、政务科副科长;
2001年11月,任天津市河北区政府办公室政务科副科长(正科级)、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4年12月,任天津市河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侨办主任;
2007年07月,任天津市河北区经贸工委副书记、经贸委主任、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兼);
2010年03月,任天津市河北区商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局长(兼);
2010年10月,任天津市河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街道工作办公室主任(兼)、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兼);
2011年12月,任天津市河北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16年12月,任天津市宁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7年10月,任天津市宁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组织部部长;
2017年12月,任天津市宁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3
2023年03月,任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4
现任天津市东丽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12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23年3月10日,东丽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李春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为代理区长。4
2023年3月16日至17日,天津市东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李春为东丽区区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