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许可依据
  • 4.申请条件
  • 5.申请材料
  • 6.办理程序

温州购房类户口迁移方法

温州购房类户口迁移是由温州县(市、区)公安办事窗口受理办理。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房类户口迁移

  • 事项编码

    100130N009

  •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面向个人

  • 办理期限

    14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 受理部门

    户政

  • 受理地址

    县(市、区)公安办事窗口

许可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区户口迁移管理的意见》(温委办发〔2012〕146号)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 行)》

申请条件

在温州购房居住,符合购房落户条件的(遵照各县、市、区落户规定),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开发区)范围内购房迁移的,不受6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独立成套房屋面积)限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1、申请报告

提供原件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明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迁移人与产权人关系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

办理程序

1、温州范围内购房迁移的,派出所户籍内勤即办

2、跨市范围内购房迁移的,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所领导审核→县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