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宗大
吕宗大,辽阳市一企业原董事长。2002年12月25日,因奸淫幼女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吕宗大
- 国籍
中国
- 职务
辽阳市一企业原董事长
人物简介
吕宗大1980年参加工作便在辽阳市银河工业制板厂工作,1991年到工厂三产部门工作,1997年转为民营企业后开始做领导工作,2001年又参加了工厂的资产重组,并成为公司的董事长。当时吕宗大已拥有超过2000万元资产。
人物事件
事业、家庭都不错的他当时因为生意往来常到沈阳,他结识了37岁的湖南女子刘某某。刘某某得知吕财大气粗,便有意识地迎合他,请他帮助自己揽工程,吕宗大提出的条件是要求她为自己介绍女孩,刘某某竟答应下来。
刘某某找到了13岁女中学生范某,诱骗其来到辽阳,在一家宾馆客房里,吕宗大夺去其贞操。事后,吕给了范某2000元钱。
随后,范某等人采取欺骗、威胁、利诱等方式,又将7名十二三岁的女生挟持到辽阳提供给吕宗大。
2000年10月11日,沈阳市某中学的女学生李某中午放学没有按时回家吃饭。李父报警,沈阳民警当天下午赶到辽阳,将吕宗大和范某当场抓获。
吕宗大在沈阳羁押期间,以2万元收买了看管他的协勤人员袁某,用袁的手机与外界联系,告诉朋友赶紧找人想办法将其弄出去。
2000年12月,吕宗大被取保候审。这一强奸幼女案也因此搁置了下来。
2002年,吕宗大因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被抓,审讯中,牵出了其奸淫幼女的案件。
2002年12月25日,吕宗大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参考资料
- 1辽宁一公安局副局长嫖宿幼女入狱 服刑10年获3次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