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居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指南
大同居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在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贷款种类
(一)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拆迁房、商品房、上市交易的二级市场住房(二手房),参加单位集资或合作建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所有权住房;
(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
(四)异地缴存职工在大同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有房产抵押、质押、单位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及自然人联保等方式。
贷款条件
(1)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3)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6)其他规定条件。
办理流程
1、答复咨询(一次性告知)→现场受理(开放商售楼部一条龙服务)→贷款资料审核→发放贷款。
2、市中心(分中心、管理部)答复咨询(一次性)→贷款资料审核→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15个工作日办结;担保方式为抵押待他项权利证办妥后,5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