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办理指南
焦作市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由焦作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初始登记科受理。
办理对象
符合房屋登记条件的个人及企事业单位(组织)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办理条件
适用于焦作市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提交材料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测绘报告;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其他必要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豫发改收费[2005]1825号、豫政[2008]52号、焦政[2009]2号 住房登记费60元/套;非住房登记费400元/宗;多个房屋权利人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工本费;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不收费。
法定期限
1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登簿—制证(办结)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初始登记窗口1
参考资料
- 1焦作市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