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驾驶证换证业务指南
驾驶证换证业务是由车管所受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驾驶证换证业务
- 行政监督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0713-8880665
- 收费标准
10元
-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有效、当日办结
- 告知方式
当面告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申请条件
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2、达到规定年龄换证;
3、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4、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
5、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属于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还应当审核《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流程
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还应当审核《身体条件证明》;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属于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当核查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对属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情形需要审验的,还应当核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收存相关资料,同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对本记分周期内当时无记分的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书面告知其如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有记分的,还应当按规定参加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