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居民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受理。
金昌市公安局
公民按需申请
受理并告知
7个工作日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市局出入境处0935-8396046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六条、第九条
1、户口本。
2、身份证。
3、国务院台办入台许可等。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0元/证、
入出境通行证(一次有效)20元/证、
入出境通行证(二次有效)50元/证
入出境通行证(多次有效)100元/证、
签注、加注、20元/项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