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 办理地点 | 咨询 电话 |
1、取轮候号码,提交资料 | 江门市西环路163号华鸿建材市场4幢B12-B15 | 3.221100 |
2、缴交牌证费 |
3、领取牌证 |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