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申请条件
  • 4.法律法规
  • 5.所需材料
  • 6.工作时间

防城港购房落户指南

防城港购房落户由防城港市公安局受理。

基本信息

  • 业务名称

    户口迁移(购房落户)

  •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防城港市公安局

  • 承诺期限

    9个工作日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办理地点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 事项性质

    许可

  • 电话

    2880530

申请条件

在防城港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个人申请户口落户我市的,材料齐备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或户籍证明; 

②申请人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③申请人与迁入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④小区物业入住证明; 

⑤派出所审核后签属意见并盖章的《户口迁移审批表》。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