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户口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须知
广西户口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受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西户口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须知
- 类别
规则
申请条件
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本自治区内流动的本自治区居民(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在贺州市暂住满一年(含)以上人员,可就近在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申请手续
1、提交户口薄和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未满16周岁除外)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需按申请理由提交相关材料。
3、提交申请人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及暂住证。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或行政隶属关系出具主管单位意见。
受理地点
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贺州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出入境办证窗口。
办结时限
1、受理申请后,申请普通护照的15日内签发证件。
2、受理申请后,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签注的15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只申请签注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
3、受理申请后,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15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受邀签注的10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只申请签注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
4、上述申请如需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算入办证时限内。
重要提示
首次申请及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须本人亲自办理。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申请人可由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代办。1
参考资料
- 1广西户口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