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户口迁入
  • 3.临时证件
  • 4.新生落户
  • 5.死亡注销
  • 6.省内外迁入
  • 7.户口迁出
  • 8.重户删除
  • 9.补办指南
  • 9.1.补录户口
  • 9.2.补办户口本
  • 9.3.户口迁移证过期或遗失
  • 10.变更指南
  • 11.证件办理
  • 11.1.身份证办理
  • 11.2.办理居住证
  • 12.参考资料

霍林郭勒户籍办理流程

办理霍林郭勒市户籍迁入,需到治安大队户籍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户口迁入

(一)办理准迁证

1、夫妻投靠:

办理手续: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

办理地点:治安大队户籍办证大厅

2、在校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办理手续:携带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

办理地点:治安大队户籍办证大厅

3、父母投靠独生子女:申请迁入人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被投靠人须为本市非农业户口,能提供赡养承诺证明并且父母必须同时迁入,投靠人不能单独立户方可办理

办理手续:携带父母及子女户口本(身份证)、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家庭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赡养承诺协议书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

办理地点:治安大队户籍办证大厅

4、霍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聘用两年以上且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工作人员(聘用指用人单位与人社部门签订的用工合同)方可办理。

办理手续:携带单位证明、组织人社部门开具证明和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办理。

办理地点:治安大队户籍办证大厅

5、与本市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一次性交纳一年以上“三险”的人员(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方可办理。

办理手续:携带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企业证明、市人社部门出具劳动用工备案证明和三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身份证)。

办理地点:治安大队户籍办证大厅

6、国家计划内统招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方可办理。

办理手续:携带毕业证(毕业证由人社部门核准出具证明)、居住证(居住证由街道社区出具证明)、户口本(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