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暂住证由顾高镇政府办理。
姜堰暂住证办理指南
承诺件
0工作日
0523-88391064
顾高镇政府
(一)年满十六周岁、跨设区的市市区、县(市)的暂住人口,拟在暂住地从事各种职业超过一个月的,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申报暂住登记必须在到过后三日内,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不满十六周岁的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一寸照片2张到派出所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