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办理程序
  • 4.办理条件
  • 5.申请时限
  • 6.贷款额度
  • 7.提供资料
  • 8.贷款利率
  • 9.月还额度
  • 10.商转公贷
  • 11.办理时限
  • 12.收费情况
  • 13.办理地址
  • 14.参考资料

江山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11室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

  • 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40120824962603

办理程序

    1、咨询申请,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2、管理中心业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管理中心领导审批;

    4、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房地产交易所、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承办贷款银行放贷。

办理条件

    连续足额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须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足额支付首期付款;

    4、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如需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其申请贷款距上次还清贷款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且12个月内不得两次申请贷款;

    5、借款人须以购买住房的总价值设定为全额抵押;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限

    1、购买商品房的,应在订立购房合同并支付首期付款后的12个月内; 

    2、购买二手房的,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为准)后的12个月内。

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