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公民出国护照申请指南
枣阳公民出国护照申请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
设立依据
1985年4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章第五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公境[2000]475号文《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签发管理规范>的通知》中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签发管理规范》。
申报材料
由申请人交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它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提交近期免冠彩照二张(33×48mm,白底)、申请审批表和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境外就业的需提交前往国的个人或单位的聘雇证明;出国劳务的需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合同及相应证明;护照遗失的就近向公安机关报失并在省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交报失及登报声明。
许可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省厅制证。
收费标准
首发护照200元/本、换发护照200/本、补发护照400元/本、备注20元/次。
实施机关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许可时限
15天。1
参考资料
- 1公民出国护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