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办理。
居住证办理
即办件
户籍管理
0个工作日
公安局(法定机关)
南安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否
0595-86390570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泉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泉政文〔2012〕212号)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的人员。在设区的城市内跨区流动的除外。
第六条 流动人口拟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居住的,应当自到达之日起7日内到居住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出租屋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去派出所申请办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