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申领居民身份证指南
兴化申领居民身份证是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各市(区)居民身份证办证点办理。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申领居民身份证
-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机构
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各市(区)居民身份证办证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报材料
1、核对并签字确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
办理程序
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进行公民身份确认,指纹信息、图像信息采集,缴纳证件工本费。
收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规定:“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由本人(或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户口簿到户籍派出所领取。
相关说明
服务对象相关说明:
1、年满16周岁的公民;
2、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3、部队退伍、转业人员过去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申领办理居民身份证;
4、原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去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申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