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办理机构
  • 4.法律依据
  • 5.申报材料
  • 6.办理程序
  • 7.收费情况
  • 8.办理时限
  • 9.相关说明
  • 10.参考资料

兴化申领居民身份证指南

兴化申领居民身份证是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各市(区)居民身份证办证点办理。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申领居民身份证

  •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机构

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各市(区)居民身份证办证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报材料

1、核对并签字确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

办理程序

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进行公民身份确认,指纹信息、图像信息采集,缴纳证件工本费。

收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规定:“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由本人(或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户口簿到户籍派出所领取。

相关说明

服务对象相关说明:

1、年满16周岁的公民;

2、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3、部队退伍、转业人员过去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申领办理居民身份证;

4、原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去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申领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