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二、卖出买权

买权交易策略

买权,即在到期日之前,按照执行价格,买进期货合约的期权。交易者在预期小麦期货价格上涨时,才会持有这种期权合约。例如,在5月份,某交易者预计小麦7月份期货合约价格将上涨,因此,买进一手7月份小麦买权合约,执行价格为1180元/吨。该交易者即获得在期权合约到期时,以1180元/吨的价格买进小麦期货合约的权利。如果在到期日,小麦期货价格上涨超过1180元/吨,即可实现盈利;如果价格下跌低于118

二、卖出买权

卖出买权之后,如果到期日期货价格低于执行价格,那么该期权就实现其最大利润。然而,卖出买权对市场的预期并不一定是看跌。在期权市场上,看涨交易的对方并不一定是看跌,而是不看涨。其只要卖出的买权无价值到期,实现最大利润,而达到这一目的并不需要期货价格一直下跌。

卖出买权看上去风险大而利润潜力小,那么,为什么有人卖出买权呢?主要原因是,买权的卖方预测,在期权有效期内,期货价格潜在的价格变动不大于权利金隐含的价值。

买权平仓盈亏=卖出买权权利金-买进买权权利金

盈亏平衡价位=买权执行价格+买权权利金

买权最大盈利=收取的买权权利金

买权最大亏损=期货价格-买权执行价格+买权权利金

例如,交易者卖出1070执行价格的买权,收取权利金15元/吨。买权卖方的盈亏两平价位是1085元/吨。如果期货价格超过1085元/吨,卖方就会亏损,低于1085元/吨就会盈利【见图3】。

市场预期:投资者预期相关期货价格到期时不会上涨超过盈亏两平点,可以卖出买权,获取权利金收益。

上例中,卖出买权,期货价格低于1070时,不仅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权利金,而且,随着期货价格下跌,期权价格也下跌,交易者可以平仓获取价差收益。如果买权到期,即使期货价格有小幅度上涨,致使遭受一点损失,但是,只要损失小于权利金收入,卖出买权都是有收益的。

例如,交易者开仓卖出小麦买权,价格为76元/吨。当权利金下跌到50元/吨时,平仓获利26元/吨,即1张合约获利260元。

如果一投资者已经买进小麦期货合约,则卖出买权获得的权利金等于降低了买价。如果小麦期货价格上涨,期权买方执行权利,则交易者可以用已有的小麦期货合约履约。如果小麦期货价格不变,交易者净收权利金。如果小麦期货价格下跌,则所获得的权利金部分弥补小麦期货的损失。

例如,交易者已持有11月份小麦期货合约多头部位,价格为1060元/吨。为了防止小麦期货价格下跌,交易者卖出执行价格为1060元/吨的买权,权利金为15元/吨。如果小麦期货价格上涨,该组合部位最大盈利为15元/吨。如果价格跌破1045,则该组合部位将产生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