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账户的设置
  • 3.核算的案例分析
  • 4.资金来源

自筹基建支出

自筹基建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所形成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只对自筹资金转存建设银行及基建完工移交形成固定资产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基建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则由基建会计核算。

账户的设置

为了总括核算自筹基建支出的发生和核销情况,应设置“结转自筹基建”账户。该账户为支出类账户,借方登记支出的发生,贷方登记支出的核销,平时借方余额表示支出的累计数,年末结账后应无余额。如果有余额,是指尚未完工的基建借款项目的支出累计数。本账户可按基建项目,设置明细账以进行明细核算。

核算的案例分析

例(1)教育事业单位以其事业基金作为自筹基建支出的资金来源,将自筹基金800000元转存建设银行,用于基建项目。

借:结转自筹基建8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

例(2)承上例,按规定年终将“结转自筹基建”账户的余额转入“事业基金”账户。

借:事业基金800000

贷:结转自筹基建800000

例(3)承[例1],基建竣工后,按基建成本840000元增加固定资产。

借:固定基产840000

贷:固定基金840000

例(4)承上例,将其差额40000元予以结转。

借;结转自筹基建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同时,借:事业基金40000

贷:结转自筹基建400004

例(5)如果[例4]为剩余60000元,予以收回。

借:银行存款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