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尔与AMD司法争端
11月12日晚间消息,英特尔与AMD周四宣布达成一项全面和解协议,了结双方之间的所有法律争端,包括反垄断诉讼以及专利交叉授权争议。
6条准则的“军令状”
作为双方和解的“交换”条件,英特尔同意遵守一系列商业行为规范,但当时双方并未透露这些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近日,有国外媒体曝光了双方签署的6条准则的“军令状”,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K8文件,协议规定,6条条款对英特尔的限制期为10年。
1.英特尔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好处,以换取客户协议,承诺只购买英特尔处理器。
2.英特尔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好处,以换取客户协议,承诺限制或推迟购买AMD处理器。
3.英特尔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好处,以换取客户协议,承诺限制推广、生产或经销使用AMD处理器的PC机。
4.英特尔不得向客户提供任何好处,以换取客户协议,承诺放弃或推迟参加AMD的产品发布、广告或其他推广活动。
5.英特尔不得向零售商或经销商提供任何好处,以要求他们限制或推迟购买或经销基于AMD处理器的PC机或其他平台。
6.对于不配合英特尔限制AMD的厂商,英特尔不得加以威胁。
大事记
2009年欧盟委员会对英特尔处以14.5亿美元罚款,称其滥用市场主导地位以排挤AMD。
2008年韩国监管机构对英特尔处以2500万美元罚款,称其贿赂两家PC厂商以阻止其购买AMD的芯片。
同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开始对英特尔进行反垄断调查。
2007年欧盟委员会对英特尔提起反垄断诉讼,内容包括指控英特尔贿赂供应商,要求后者不使用AMD处理器等。
2006年AMD针对英特尔向德国联邦竞争法主管局(Federal Cartel Office)提出起诉。
2005年AMD针对英特尔向特拉华州地方法庭及日本法庭提起反垄断诉讼。
2004年美国最高法庭作出判决,称美国各联邦地方法庭有权但不一定非要强制公司向海外司法机构提交文件。美国最高法庭将此案发回到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庭重申,后者驳回了AMD的请求。
2002年美国第九巡回法庭扭转了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庭的上述裁决。英特尔随后提起上诉。
2001年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庭驳回了AMD的上述请求。AMD随后提起上诉。
2000年AMD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指控英特尔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定。AMD还请求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庭强制英特尔向欧盟委员会提交6万多页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