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统计
国际贸易统计(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是统计学之一分支。是利用统计方法,以所有国家对外贸易为主体,从数量方面研究国际贸易在各阶段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变化及其规律性。因国际贸易统计是以个别国家对外贸易统计为基础加以汇总,故要求各国在统计指标的概念(包括计算范围及单位、分类标准、计算方法及资料整理方法等) 必须统一,否则各国的统计资料就无法汇总和比对。
组成
国际贸易是指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间的商品、服务及有关的其他经济联系和往来,它不仅包括实物商品的进出口,还包括服务和其他非实物形态商品的进出口。因此,国际贸易统计主要由国际商品贸易统计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两部分组成。
国际商品贸易统计
国际商品贸易统计(International Merchandise Trade Statistics,IMTS)是对国家间以及国家与地区间货物(goods)流动信息的详细记录。政府、企业与公众对国际商品贸易数据非常关注,对于国际商品贸易统计的透彻理解,有助于对一国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经济意义进行评价。
(一)国际商品贸易统计的基本问题
1.概念、定义和分类
国际商品贸易统计记录所有进入(进口)或离开(出口)一国经济领土而引起该国物质资源存量增加或减少的货物。“所有权变更”标准决定了货物是否应该记录在国际商品贸易统计范围内,所有权的变更可以大致通过货物跨国移动来估算,即货物在进入或离开一国经济领土的时刻进行记录,表示一国增加或减少物质资源的存量。“货物”包括对其存在需求并且能够确定其所有权的有形物体,这种所有权可以通过市场上的交易从一个机构单位转移给另一个机构单位:以及存储在物质媒介中跨越边境的知识获取产品。“一国的物质资源”指位于该国的经济领土上由常住单位或非常住单位所有的物质资源。
2.估价问题
(1)进出口商品的统计价值。在国际商品贸易统计中,进出口货物的统计价值采用《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估价协议》作为估价的基础。《WT0估价协议》规定的费用包括三个方面:①进口货物运输到输入港货输入地点的费用:②与进口货物运输到输入港或输入地点有关的装货费、卸货费和搬运费;③保险费。
根据《WTO估价协议》,国际商品贸易中的主要价值类型有离岸型(Free On Board,FOB)价值和到岸型(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CIF)价值两种。FOB型价值包括货物的成交价格和将货物交付到出口国边境的服务价格。CIF型价值包括货物的成交价格、将货物交付到出口国边境的服务价格和将货物从出口国边境交付到进口国边境的服务价格。为了促进国际商品贸易统计的可比性,并考虑到大多数国家的商业惯例和数据报告惯例,出口货物的统计价值使用FOB型价值;进口货物的统计价值采用CIF型价值,鼓励各国计算进口货物的FOB型价值作为补充信息。
(2)进出口商品的货币折算。贸易交易的价值最初都是用各种不同的货币或其他价值尺度表示的。为了产生一致的、具有分析意义的、适合于测量贸易流量和编制其他统计资料的货币价值,需要按不同货币间的汇率将这些价值折算成单一的计账单位。一般都将本国货币单位作为优先的参照计账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总额分别按两种货币统计:一是人民币,另一是美元。其进行货币折算采用的具体方法是:
①各种外币折算成人民币时,按国家外国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表中各种货币对人民币的买卖中间价折算,实际折算时间以上月最后一天为准。即:
人民币=各种外币×统计所属月份对人民币的折算率(1)
②各种货币折算为美元时,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为准。即:
美元=各种外币×统计所属月份对美元的折算率(2)
(二)国际商品贸易统计主要指标
1.进出口总额
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中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该指标可以观察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总规模。中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