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问题
  • 3.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制度框架
  • 4.特点
  • 5.投资体制
  • 6.经济效应分析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Singapore Central Provident Fund)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即所谓“退休基金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蓄。政府通过这一制度有效地调控消费基金,解决职工购买住房和退休后的养老问题。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55年,当时新加坡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人民生活困苦,特别是居住条件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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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过度的公积金储蓄导致居民社会消费需求的缩减

新加坡的公积金储蓄已大大超过其能够在国内做再投资的限度,而政府又不允许国民动用这笔储蓄用于社会消费,结果就是过度储蓄而消费不足。当前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又不利于新加坡政府把国内无法投资的资本转移到国外,造成了资本的过剩,在公积金交纳率不断提高,公积金总额急剧增加的情况下(现已结余900多亿新元),强制性地限制国内消费的扩大会影响经济的发展,成为目前新加坡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公民的公积金结存数额差距较大,会员用公积金投资仍存在风险

有些会员结存公积金过多,有些则太少。如1982年,结存公积金款超过3万元的11万名会员(占会员数的6.6%),总共积累了65亿新元(占结存总额的41.7%)。而结存不到500新元的39万名会员(占会员总数的23.1%),总共积累了7000万元(占结存总额的0.5%)。这使众多的会员产生疑虑,公积金制度能否为每一个雇员提供公平有效的社会保障。新加坡30年来几次修改中央公积金条文,除允许会员动用公积金购买政府组屋、私人住宅以及用于家庭医疗保险外,还鼓励会员购买政府或私营企业的各种股票、债券进行投资。可是这些种类的投资在提高收益可能性的同时,降低了安全性,不断上升的投资风险,必将会损害部分会员的利益。

(三)过高的投保费率,阻碍多层次养老社会保险出台,迫使退休者只能享受到一种养老保险

实行养老社会保险的其他国家,或是由国家统筹保险费,或是由雇员、雇主、政府三方分摊保险费,而新加坡仅由雇员和雇方双方分担。这样高的投保比例,对雇员来说,如果工资水平低是不可想像的。因此,它是建立在雇员享有高工资的基础之上。对雇主来说,由于缴纳的公积金摊入成本计算,必然会加大产品成本,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劳动生产率提高不了多少,给企业竞争带来不利后果。此外,雇主会千方百计地应付强加给他们的高投人率;借故压低给予雇员的种种福利;寻找各种开除雇员的借口,以便从别的方面压低费用支出;借口储蓄性保险的缴纳比例过高,不同意举办企业保险等,这些可能风险对雇员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四)缺乏社会互助共济的功能,投保者难以获得确定性保障

公积金制度只具有个人纵向收入再分配功能,缺乏横向收入分配的社会互助共济功能。因此该制度下年轻工人和低薪工人的生活、老年保障并不可靠。年轻工人若不幸意外丧失工作能力,往往由于工龄太短、(投保费)缴纳公积金太少,此后的生活很难有保障。低薪工人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即退休后养老金收入低,难以保障正常生计。然而,社会成员互助共济恰恰是社会保险应当具有的重要功能之一。因此,从收入分配角度来看,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仅等同于强制性居民的长期储蓄存款。正是这个问题,使该制度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众多非议。

(五)对经济发展有意外的负作用

公积金制度不动用政府财政,让公民自我保障,其目的是稳定社会,以辅助促进经济发展,体现“效率优先”原则。但是,研究表明,1985年开始的新加坡经济衰退的三个原因中,有两个同公积金制度有关。原因何在?一方面,由于雇主缴纳的比例不断提高,使得国内厂商的生产成本和营业成本随之提高(因为雇主所缴纳的公积金算入产品成本内),企业盈利锐减。此外,在新加坡建筑业萧条的情况下,公积金的缴费率却不断提高,结存的巨额款项由中央公积金局投资于建屋发展局,造成商业楼宇、旅店和酒店的过度膨胀,这些也影响了新加坡经济的发展。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制度框架

(一)中央公积金账户分类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令1953年颁布,1955年开始实施,同时成立中央公积金局(Central Provident Fund Board,CPFB)专门负责公积金管理。最初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只是一种为雇员提供退休保障的强制性储蓄计划,1965年新加坡独立之后,开始扩展中央公积金的功能。目前,中央公积金已经由以前的单一养老保障发展到了包括退休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和家庭保障在内的综合保障体系。

为满足不同需求,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分设了四个账户:普通账户(Ordinary Account)、专门账户(Special Account)、医疗储蓄账户(Medisave Account)和退休账户(Retirement Account)。普通账户和专门账户设立于20世纪70年代。普通账户的公积金可用于购置政府组合房屋(简称组屋,类似我国经济适用房)、人寿保险、子女教育支出、信托股票投资等;专门账户用于为公积金成员积累退休金,提供养老保障。医疗储蓄账户1984年建立,为公积金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支付住院、门诊医疗服务、缴纳疾病保险费等。退休账户于1987年引入,资金来源于专门账户,在成员年满55周岁时建立,年满62岁时开始支付养老金。

(二)中央公积金缴费率及资金规模

中央公积金缴费一部分来自于雇员,一部分来自于雇主。缴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各个账户。公积金缴费率与参加公积金计划成员的年龄相关,壮年多缴纳,逐步递减,退休前后大幅降低。2012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缴费率如下表所示:

经过几十年发展,中央公积金计划已经覆盖了新加坡绝大多数人口。2011年底新加坡总人口527万,其中公民327万,永久居民54万,非居民人口146万,2011年底建立公积金账户的有337.6万人。

截至2012年6月底,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规模为2192.67亿新元,而2011年新加坡GDP为3268亿新元,中央公积金是GDP的0.67倍。从各账户的规模来看,截至2012年6月底,普通账户累计结余888.84亿新元;专门账户累计结余507.48亿新元;医疗账户累计结余569.77亿新元。退休账户累计结余265.77亿新元。2002年以来,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计划的成员人数和基金结余状况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