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一般程序
  • 3.方式

国际商品贸易

国际商品贸易(International Commodity Trade)是指一国与别国进行的以商品为主要内容的交换活动。它是一国对外贸易中的传统形式,也是一国对外贸易中居主导地位的形式。

一般程序

国际商品贸易的双方相距遥远,且分处两个不同国家(地区),双方从接触洽商到成交,从交货到付款,整个过程包含许多工作内容,经过许多工作环节,要办理许多手续,牵涉到许多单位和部门。而且各工作环节问既相互独立,又密切联系。因此,在进行具体交易时,要注意每个工作环节的内容及其相互问的联系,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我国出口贸易程序和进口贸易程序一般可分为交易磋商前的准备工作、交易磋商和履行合同三个阶段。

图1所示为国际商品出口贸易的一般程序。从图中可以看出,出口贸易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基本阶段,即交易磋商前的准备、交易磋商和履行合同。其中,交易磋商前的准备是交易磋商能否顺利进行的保证,交易磋商是能否达成协议和能获多少经济利益的关键,履行合同则是及时、安全回汇和树立良好信誉的关键。

交易磋商前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编制出口计划,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货物来源,做好收购、进货、调运、储存和加工整理工作;通过各种渠道,调查研究国外市场及客户情况,选择国际市场和交易对象;制定商品出口经营方案,包括国际市场特点及供求情况、销售意图、价格幅度、收汇方式、推销网等;开展广告宣传;办理商标注册。

通过函电或口头对外磋商具体出口业务。一般通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特殊情况下也可只通过发盘和接受两个环节即可达成交易。达成出口交易后,应签订销售合同或销售确认书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合同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品名、品质、规格、重(数)量、包装、价格、金额、交货期、保险、支付、索赔、仲裁等条款以及其他一些权利和义务。

合同一经签订,应严格执行。在履约过程中要做好审证、备货、商检、租船订舱、投保、报关、装船及制单结汇等工作。如发生违约情况,还要及时办理索赔或理赔事宜。

图2所示为国际商品进口贸易的一般程序。从图中可以看出,进口贸易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基本阶段,即交易磋商前的准备、交易磋商和履行合同。其中,交易磋商前的准备是交易磋商能否顺利进行的保证,交易磋商是能否达成协议和能获得多少经济利益的关键,履行合同则是及时、安全获得货物和树立良好信誉的关键。

用货部门或企业根据主管机构批准的进口计划或进口项目编制进口计划,安排订购市场、时间和选择交易对象,制定具体的进口经营方案。

通过函电或谈判进行交易磋商。过程与出口贸易相同。其中询盘最主要,一般都是“货比三家”,即“订一询三”。达成进口交易后,应签订购货合同或购货确认书。合同内容与出口合同基本相同。

作为买主,签订合同后,必须做好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催装、办理投保、审单付款、接货报关、商检、拨交、结算等工作,如到货不符或有残短,还要及时向有关方面索赔。

方式

国际商品贸易是人们比较熟悉的贸易形式,国际商品贸易的方式与国内商品贸易有很大的不同。

在国际贸易中,对一些商品特别是大宗商品的交易,大多采用固定组织形式的方式,即按照一定的规章和交易条件,在特定的地点进行交易。这种贸易方式的主要形式有:商品交易所、国际拍卖、招标与投标、国际博览会。

商品交易所是对一些商品,主要是初级产品进行买卖和投机活动的有组织的市场。由于交易所买卖的绝大多数是代表一定数量某一特定商品的期货合同,所以又被称为期货市场。商品交易所大多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会员既有有关企业的代表或其代理人,也有专门代买代卖赚取佣金的经纪人。非会员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必须委托经纪人办理,不得直接入场进行交易。

商品交易是根据交易所制定的商品基本品级标准,以口头喊价的方式公开进行的,而且每个交易合同都是按固定标准制成的。由于商品成交是在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同的基础上进行,因此买进或卖出时无需出示和验看商品。

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分为现货和期货。现货交易又称实物交易,是实际的商品买卖。这种交易成交后,即期以实际货物进行交割,货物的数量、交货日期和价格等都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不受任何约束,交易所所起的作用只是提供交易场所和各种合同格式,帮助解决纠纷。

在交易所中,现货交易不是主要业务,主要业务是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指以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同为基础,由买卖双方在交易所远期交割的贸易方式。开展期货交易,是商品交易所的主要业务活动。在期货交易中的“标准合同”是各个交易所自行制定的,对各项交易条件(除价格、交货期外)都作出统一规定的合同。这种合同由于对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等都做了统一规定,所以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只需商定价格、交货期及合同批数。同时,这种交易虽然是以实物为基础的,但是绝大多数的期货合同并没有真正实现商品的转移,交易双方只是通过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来完成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并从这种转手中,利用价格的涨落波动,获取利润。由于期货交易买卖实际上只是期货合同,也就是纸面上的买卖,故也被称为“纸合同交易”。期货交易根据其不同的目的,可以分为投机交易和套期交易两种不同的交易形式。投机交易,也称买空卖空。这是单纯以买卖期货合同,达到获利目的而进行的期货交易活动。从事这种交易活动的交易人,通常被人们称为期货投机者。在期货交易过程中,期货投机者又具体分为买空即做多头的投机者和卖空即做空头的投机者。买空的投机者,在期货行情看涨的时候,买入期货合同,待价格实际上涨后见机抛出,通过买入和卖出的差价牟取利润;卖空所投机者,在期货行情看落时先抛售期货合同,待价格实际下落后买进期货合同,从这种转手中,获得价格涨落变化形成的利润。

套期交易,又称套头交易。它是一种以避免或减少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损失为目的的期货交易。一些真正进行期货实物交易的厂商,为了转移价格变动造成的风险,通过这种交易方式进行期货保值。他们具体做法是:交易者在买进或卖出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合同,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和实际商品价格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的规律,对货物买卖合同履约时因价格变动造成的现货买卖的盈亏,以期货合同交易中情况相反而数量相等的盈亏进行抵消。由于进行这种期货交易的目的不是进行投机,而是为了避免价格波动给实际货物买卖造成的损失,因此在交易中必须遵循买卖现货和买卖期货同时进行的原则,并了解两个市场价格的趋势。同时,两次买卖的数量必须相等,否则也会导致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