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指南
北京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指南,是为由北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提供遗失驾驶证后补办驾驶证的办理流程指南,由北京车管所受理。
申请条件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的。
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
提交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相片要求为:
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身份证明
(一)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