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流动人员居住证办理指南
广州办理流动人员居住证是由万顷沙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受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州办理流动人员居住证办理指南
- 类型
地区办事指引
办理对象
本非行政许可适用于具备办理流动人员居住证申请条件的个人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所需材料
1 .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
2 .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原件正本(收取))
3 . 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原件正本(收取))
4 . 居住在自购心、亲友房屋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 (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
5 . 办理居住证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36个月)的需提交工作证明、房产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
6 . 已婚育龄妇女(18-49周岁)需提交流动人员婚育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
窗口办理
1 .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中心大厅现场咨询、提交全部申办材料
2 . 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出租屋管理专窗发放受理凭证
3 . 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 . 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 . 发证:申请人到窗口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