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人物事件
  • 4.1.事件起因
  • 4.2.事件经过
  • 4.3.事件结果
  • 5.个人生活
  • 6.人物评价
  • 6.1.社会舆论
  • 6.2.其他声音
  • 7.社会影响
  • 8.相关报道
  • 9.参考资料

药家鑫

“药家鑫事件”行凶者

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2011年6月7日)12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事件”行凶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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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在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撞人后连捅数刀杀人,2010年10月23日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2011年6月7日上午被执行死刑2

“药家鑫连刺8刀的行为,而不是动机。”李玫瑾分析道,心理学上有一个词,叫强迫行为,强迫行为就是:他做的这个动作往往不是他的一种兴趣动作,而是一种机械动作,这个动作往往会变成一个替代行为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药家鑫

  • 别名

    家鑫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89年11月7日

人物关系共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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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药庆卫,男,山西人,石家庄军械技术学院毕业后分到西安工作。陕西肇事杀人案罪犯药家鑫之父[1]。 2011年8月5日,药庆卫起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名誉侵权案正式立案。12月29日,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开庭审理[2]。2012年7月31日,该案判决,张显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30天时间内在新浪微博上每天不间断对药庆卫发布道歉微博,不得删除,同时删除之前的造谣诽谤微博,另外张显须向药庆卫支付1块钱的精神赔偿。2012年11月,药庆卫再次对张显名誉侵权案提起上诉,该案于11月30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驳回药庆卫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 2012年2月27日,陕西西安新城区人民法院就药家鑫父母的遗赠纠纷一事立案。4月27日,新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7月21日,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7月26日,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全文

人物事件

事件起因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携带的包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药家鑫驾车逃离,当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又将行人马海娜、石学鹏撞伤,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接报警后,将肇事车辆扣留待处理。

事件经过

2010年10月22日,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和郭杜派出所分别对药家鑫进行了询问,药家鑫否认杀害张妙之事;10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杀人事实。

死者情况

死者张妙26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中,四年前出嫁到同乡宫子村,两年半前,张妙生下一个儿子,已经两岁半。

据死者母亲张平选回忆,2010年10月21日凌晨3时许,他听见大门外有人敲了好长时间的门,黑暗里听见是堂侄张凯的声音。打开门,堂侄张凯告诉他,一块去大学城附近一条马路上。等赶到现场,张平选发现,几十个人将马路中央团团围住,现场有一大摊血,血泊中,张平选老远看见了女儿躺在地上。民警表示:人已经不在了,只不过不是被撞死的,因为在死者身上,法医发现了多处刀伤,死者是被刀子捅死的。

案情回顾

王辉从警方处得知,2010年10月20日晚事发时,妻子张妙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被一辆雪佛兰科鲁兹轿车撞倒在地,当时妻子的眼睛还睁着,只是左腿骨折、后脑磕伤,充其量是个轻伤,有绝对的时间进行抢救。但是肇事男子下车后,发现张妙睁着眼,看见了自己。张妙试图去看车辆后牌号,招致该男子持刀杀害。

29岁的男子王辉是张妙之夫。据王辉讲这段时间,他几乎什么心思都没有,每天就是辗转于派出所和长安分局等各部门。「我只想着尽快为死去的妻子讨个说法,至于以后的日子,我想都不敢想,两岁半的娃丢给我,咋办呀」。让王辉觉得纠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妻子遭遇车祸之后,为何又被人捅了8刀。二是,从事发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妻子仍旧躺在太平间,无法下葬。经王辉打听得知,妻子左手上有三道划痕,前胸有一道刺穿伤,后背中四刀。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警方告诉王辉嫌疑人已被批捕,家属也可将受害者下葬了。将来待法院开庭审理,家属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求。

死者丈夫王辉强烈要求将犯罪嫌疑人严肃处理。“虽然警察已通知我们,可以将人下葬了,但是我们还是不放心,我妻子死得太冤了,我们要讨个说法。”

依法被捕

专案组调查,驾车的人名叫药家鑫,现年21岁,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系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而该车行驶证显示,该车车主也正是药家鑫。

2010年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妙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据疑犯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11时许,自己驾驶自家的枣红色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单刃切肉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

2010年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