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内容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迪庆州盐务管理局

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云政〔2009〕46号),设立迪庆藏族自治州盐务管理局(迪庆州盐业公司)(副厅级),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事业机构。

基本内容

迪庆州盐务管理局是州经济委员会领导的盐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州盐业市场的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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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州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州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

内设盐政科、盐政稽查大队、办公室等

附注:云南省目前盐业管理工作由各地市经济委员会(盐务局)负责,盐产品工作由云南盐化各分公司负责,实行政企分开的盐业管理体制。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迪庆州盐务管理局(迪庆州盐业公司)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信息、宣传、督办工作;起草机关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机关财务等工作。

(二)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