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院
福田院即救济院,专门收容老幼残疾而无依靠之人。北宋嘉祐(1056~1063)之前,即于京师设立东西福田院,嘉祐八年复增设南北福田院,以安顿一般老幼贫疾之人。据旧唐书及唐会要之记载,于宋代之前,唐代即有‘悲田院’之设立,亦为收容贫困者之用,宋代沿袭其例,然改为福田院。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福田院
- 概述
福田院即救济院
- 名称由来
“福田”是佛教用语、佛教徒相
- 历史传承
佛寺中的安养设施、后来
名称由来
“福田”是佛教用语, 佛教徒相信“轮回报应”,认为积德行善会使自己得到好的报应,而行善的具体体现之一就是救济穷人,这种施贫救苦当然会使“行者得福”, 就如种田会有收获一样。因此,凡有施贫救苦等善举者皆称“福田”。这一佛教用语首先被用于唐代慈善救助机构上。福田院就是唐代寺院创办的 慈善组织,以收养孤独之人,当时又称病坊、养病院、悲田院等。北宋初年,继续沿用唐代旧例,在京城开封设置东、西福田院,主要赈济那些流落街头的年老之人,以及身有重疾、孤苦伶仃或贫穷潦倒的乞丐。 不过,当时福田院规模很小,“给钱粟者才二十四人”。宋英宗嘉佑八年(1063),又增设南、北福田院,每院统一建制,各盖房屋50间,收容300人。宋赵善璙《自警篇·济人》云:“朝廷自嘉佑以前诸路皆有广惠仓以救恤孤贫,京师有东西福田院以收养老幼废疾,至嘉佑八年增置城南北福田院,共为四院。”东、西、南、北四处福田院共有房20间,可收容1200人,规模较以前大有增加。福田院所需经费由官府拨给,先是“岁出内藏钱五百万给其费”,“后易以泗州施利钱,增为八百万”。
史载:“京师旧置东、西福田院,以廪老疾孤穷丐者,其后给钱粟者才二十四人。英宗命增置南北福田院,并东、西各广官舍,日廪三百人。岁出内藏钱五百万给其费,后易以泗州施利钱,增为八百万。”入院者分两种,一是长期被收养者,属于“老疾孤穷”之人;另一种是临时被收养者。福田院的设置,一直延续到北宋末年。
历史传承
佛寺中 的安养设施,后来多称为悲田院,或称为福田院。甚至唐宋时期国家设立的收容孤老贫病人的慈善机构,也以悲田称之。
在唐代,武后长安年间(701~704年),将此慈善事业纳入政府管理的事务之中,设置了负责检查有关 寺院悲田的一切活动的使职。《唐会要》卷四十九“病坊”中记载:“悲田养病,从长安以来,置使专知。”其后,在玄宗开元五年(717年),宰相宋璟认为悲田养病是佛教内事务,国家不应设官。但是他的建议并未为唐玄宗所接受。“开元五年,宋璟奏悲田乃关释教,此是僧尼职掌,不合定使专知。元宗不许。”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唐玄宗下令“京城乞儿,悉令病坊收养,官以本钱收利给之”,于是养病坊兼官办孤儿院,经费也由国家官本放贷的利息提供。宋代沿袭唐例, 北宋嘉佑(1056~1063年)之前,即于京师设立东西福田院,嘉佑八年复增设南北福田院,以安顿一般老幼贫疾之人。宋徽宗时期,蔡京当政,令全国各地置居养院、安济坊。居养院,收容残疾无家可归者及孤儿。安济坊,则“募僧主之”,为贫病无力求医者治病并收住养疗。为鼓励僧医,国家规定“三年医愈千人,赐紫衣、祠部牒各一道。”其统计考核则依据病历档案:“医者人给手历,以书所治痊失,岁终考其数为殿最。”这被称为中国最早的病历制度。
在 日本,奈良兴福寺于养老七年(723年),设立悲田院与施药院。其后各大寺始纷纷设置。天平二年(730年),光明皇后将悲田、施药两院改为公营制。平安时代继续奈良旧制,于平安京一条之北及鸭川西畔,设置东西两所悲田院。
佛教这一传统,光大至今。
著名善举
1914年净波于常州清凉寺倡办“黄卐慈善会”。
1917年上海成立慈善组织“中国济生会”,王一亭居士任会长。
熊希龄居士筹建香山慈幼院,主要安置灾区孤儿。
1918年 宁波建佛教孤儿院。
1919年 上海居士林筹赈济灾,施舍医药、衣物、粥。
1920年 北京佛教筹赈会、津门佛教救苦会成立。
1921年马冀平等发起金会,教养灾童数千名。
1922年太虚与达观在长沙发起创办孤儿院。
印光等发起建立 南京佛教慈幼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