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 4.参考资料

中国模特总会

7中国模特总会,由全国各地从事模特培训、模特经纪人、模特教练、模特表演编导及模特表演艺术爱好者、模特表演制作公司与模特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共同发起的专业的非赢利性质的行业自律法人社团机构。现有会员60多万,是中国现有规模最大的模特行业组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模特总会

  • 创立时间

    2009年

  • 外文名

    CHINA MODEL FEDERATION

  • 现任会长

    王潇风

基本内容

一、简介:

中国模特总会于2009年注册成立,由全国各地从事模特培训机构、模特经纪人、模特教练、模特表演编导及模特表演艺术爱好者、模特表演制作公司与模特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共同发起的专业的非赢利性质的行业自律法人社团机构。现有会员60多万,是中国现有规模最大的模特行业组织。总会由全国省级模特协会和市级模特协会组成。总会工作人员27人,全国各级模协工作人员有300多人。

中国模特总会与中国最顶级的模特赛事发起机构(中国超级模特争霸赛运营管理机构)和中国旗袍总会、中国新丝路时尚机构结成一级战略联盟,协同国内同行,在文化文艺战线,引领时代潮流,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功课,振兴我国模特文化产业,向世界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中国模特总会是模特行业的国际性组织,是国外时尚界联络国内模特界的桥梁和纽带。总会与国内和国外时尚界、影视界、商界、金融界都有紧密合作,培养了大批时尚界的优秀人才,包括行业形象大使、职业模特、摄影师、化妆造型师、时装模特,同时掌握了众多时尚资讯。在推动中国模特行业的自律与发展、创建健康从业环境、促进中国模特行业的国际化进程,起领导和初进作用。

二、宗旨:

总会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为社会和企业服务为重点。总会致力于发现模特新人,培养模特新星,为社会和企业品牌服务,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模特人才整体文化素质,保护模特的合法权益和推进时尚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培育有序的模特市场,加速模特行业正规化,专业化,更好地发挥模特在社会公益、推广商业品牌、引领时尚等诸多领域的积极作用,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与弘扬社会和谐。总会自成立以来,得到了中国文化艺术界权威人士的大力支持。与国际国内众多时尚艺术机构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参与了众多的海内外模特赛事、时尚界活动。总会拥有中国90%上的模特资源和80%在中国从业的外籍模特资源,合作机构和单位有1千余家,并在不断发展与壮大中。

三、职能:

倾听会员诉求,维护模特的合法权益,促进模特艺术创作和事业健康发展;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符合国家模特业标准的行业指导方法,提出有关模特业及模特经纪政策和法规的建设性意见;制定模特职业规范,组织模特专业奖项的评定;指导和帮助会员改善提高个人业务素质,组织模特研讨、训练、表演和进行各种艺术创作;开展各种模特赛事活动,培养和发掘优秀模特;利用多元化形式向社会各界及需求单位推荐模特人才,提供相关艺术服务;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协助国家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规范外籍模特在中国工作的正规程序和流程;加强与国内外各种模特行业协会及商业机构的联系,搞好对外文化交流;组织模特人才引进、技术交流、职业技能和相关艺术培训等活动;创办刊物、建立共享网站和模特时尚论坛等;开展其他合法的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业务活动。

四、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总会和分会设立,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三章会员

第四章工作管理机制

第五章活动

第六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七章公章文件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对中国模特行业的管理,以提高自律管理的水平,使其长期化、健康化的发展,为维护中国模特总会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落实协会的各项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本社团法定名称:中国模特总会

第一条:本会是由在全国地区模特培训机构、模特经纪人、模特教练、模特表演编导以及模特经纪公司、模特表演制作公司与模特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的非赢利性质的法人社团。本会2009年成立,是中国现有最大的模特组织。

第二条:本团体的宗旨是实现各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互利互惠为各成员之间搭建沟通的平台,为各成员主办大型活动提供合作平台。提高会员在模特礼仪方面的能力,为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舞台。组织与团结模特礼仪爱好者以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模特礼仪的专业素质, 共建精神文明,打造出一支强有力的模特礼仪队伍,弘扬中国模特礼仪文化。

第三条:本社团的口号“模特展示素养,礼仪塑造文明”!注重形象内在气质的培养。积极奉行“和谐、创新、内修、外展”的活动准则。

第四条:本社团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本着团结、协作、求实、创新、奉献、进取的精神组织社团活动。

第二章总会和分会设立,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五条:总会和分会设立

本会按照省份设立下属分会,分会名称规范如下——

“中国模特总会XX省分会”(其中XX为省份名称)

分会在总会隶属之下。

第六条:机构和人员设置

本会(总会和分会)设置会长办和秘书处两大领导机构,设置会长和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领导职务;

下属协会设置会员部、外联部、活动部、宣传部和事务部五大工作部,设置部长、副部长和执行干事等工作职务;

下属各分会设置会员中心、外联中心、活动中心、宣传中心和事务中心等五大中心,设置主任、副主任和干事等工作职务。

具体机构和人员设置如下——

1、会长办(主管总体工作,编制4人)

(1)会长:1人(任期一年,可连任)

负责全面管理协调本会总体工作,兼管宣传和后勤事务。

(2)副会长:3人(任期一年,可连任)

协助会长管理协调本会总体工作,分管会员、外联和活动具体工作领域业务。

2、秘书处(主管日常工作,编制4人)

(1)秘书长:1人(任期一年,可连任)

负责全面主持执行本会日常工作,兼管宣传和后勤事务。会长不在期间代理会长职能。

(2)副秘书长:3人(任期一年,可连任)

协助秘书长执行本会的具体工作,分管会员、外联和活动具体工作领域业务。

3、工作部(分管会员、联络、活动、培训、宣传和后勤事务,各部编制5人,共计30人)

(1)部长:每部门1人共6人负责全面管理协调本部门总体工作。

(2)副部长:每部门1人共6人协助部长管理协调本部门具体工作。

(3)执行干事:每部门3人共18人分别执行本部门具体日常工作事务。

4、中心(分管会员、联络、活动、培训、宣传和后勤事务,各中心编制5人,共计30人)

(1)主任:每中心1人共6人负责全面管理协调本中心总体工作。

(2)副主任:每中心1人共6人协助主任管理协调本中心具体工作

(3)干事:每中心3人共18人分别执行本中心具体日常工作事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及终身荣誉会员制,会员资格终身有效。

本会向全国各界公开招募会员,全体公(私)立大中专院校学生会、学生社团和学生,社会组织和机构、企业和公司、团体和个人,凡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

(三)个人会员承认本协会章程,热爱模特礼仪社交;单位会员须有工商登记许可,其经营范围与本会立会宗旨相对应。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由总会颁发会员证;

(四)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推荐任命、选举和招募

本会常务会长和秘书长通过推荐任命产生,每年进行工作和业绩考核,届满另行推荐任命。

本会副会长和副秘书长通过推荐候选人选举产生,每年进行工作和业绩考核,届满进行公开选举。

本会部长和副部长、主任和副主任、(执行)干事通过公开招募产生,每年进行工作和业绩考核,届满进行公开招募。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成员可以利用总会的平台优势,帮助自身发展;同时成员对协会的声誉负责,并对协会负有监督的责任。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优先和以优惠价格得到本会的各种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推荐新会员。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二)以主人翁的心态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利益和形象;

(三)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或赞助费或活动费。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与会籍开除

(一)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三)会员如对理事会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体制

总会秘书处承担着本会的日常管理,并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和落实,本会成员如有以下行为,经总部秘书处查证核实,将予以除名处理——

(一)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规章制度或者触犯国家法律的;

(二)损害本会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严重破坏本会工作秩序,致使日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四)伪造本会公章、文件、合同,隐瞒或制造虚假财务报表的;

(五)泄漏或者不正当使用本会业务秘密,给本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四章工作管理机制

第十五条:会长总体负责制

1、本会采取会长总体负责制,本会总体工作由会长主要负责,副会长协同负责。

2、会长要根据本会章程及管理办法制定适合本会(总会和分会)的总体工作机制和计划,全面统筹本会的成员、活动和运营管理,机制计划上报总部进行备案。

3、各省会长需与总会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沟通畅通,每月向总部上报工作计划、工作记录以及工作总结,由会长和秘书长联合签字。

4、会长换届期间,应由原会长向总部递交辞职申请,并推荐新一任会长人选,被推荐的会长人选需同时向总部递交一份会长任职申请,总部批复任命后方可开始执行换届,并确保一切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秘书长日常负责制

1、本会采用秘书长日常负责制,本会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要负责,副秘书长协同负责。

2、秘书长要根据本会章程及管理办法制定适合本会(总会和分会)的日常工作机制和计划,全面执行本会的成员、活动和运营管理,机制计划上报学盟总部进行备案。

3、秘书长需与总会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沟通畅通,每月向总部上报工作计划、工作记录以及工作总结,由会长和秘书长联合签字。

4、秘书长换届期间,应由原秘书长向总部递交辞职申请,并推荐新一任秘书长人选,被推荐的秘书长人选需同时向总部递交一份秘书长任职申请,总会批复任命后方可开始执行换届,并确保一切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常务会议、工作例会和年会

本会会员大会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会长召集、副会长主持。

本会常务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由会长召集、副会长主持。

本会工作例会每月度举行一次,由秘书长召集,副秘书长主持。

工作部(中心)工作例会每周举行一次,由部长(主任)召集,副部长(副主任)主持。

本会年会每年度举行一次,由会长召集、秘书长主持,轮流由各协会或分会承办。

本会认为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相关会议的举行时间;对于需由本会集体决定的个别事项,可以按各协会和分会召集临时会议。

第五章活动

第十八条:普及社交礼仪、日常礼节等知识,加强模特们对礼仪的认识,为礼仪爱好者提供礼仪形象的平台。

第十九条:组织实践活动,如组织模特礼仪讲座、模特礼仪培训、交谊舞晚会,发展多能模特(T台模特、平面模特、艺术模特、车展模特等);公关礼仪(礼仪小姐、形象大使等);为同学们提供展现自我的舞台,举办高校间联谊及届时大学生形象展示大赛等。

第二十条:请有关老师对会员进行公关礼仪知识培训,开讲座、报告,培养会员的礼仪素质。

第二十一条:组织各种模特赛事活动,培养和发掘优秀模特;参加一些模特大赛、形象大使的选拔等等。

第六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会费收入;

(二)海内外友好团体和企业、个人的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性收入;

(五)其他合法性收入。

第二十三条:本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员自愿交纳不定数额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与资助人、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的,必须按照捐赠协议中约定的用途、方式、期限使用。

第二十六条:本会下属协会所需授权牌、公章、铜牌费用由各协会缴纳押金;本会会员不收取固定会员费,实行赞助制度,金额不限,自愿赞助;本会允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范围内进行文化活动运作作为经营收入款项。

第二十七条:地方分会收取的赞助款项,30%交由总会统一管理支配,70%留做分会活动和发展投资;地方分会收取的文化活动经营款项,30%交由总会管理支配,70%留做分会办公和人员开支。具体规定按补充协议履行。

第二十八条:本会全部收入和支出需填写《收款凭证》和《支出凭单》,由会长和秘书长联合签字确认;本会经费使用需经秘书长申请,会长审批,会长和秘书长联合签字后方可使用,要注明具体的支出明细和贴具相应票据。

第二十九条:收费使用总会提供的专用帐户,开具《中国模特总会唯一专用收据》,大额款项一帐一结,日结日清,其他款项每周结算一次,每周五为财务结算日。

第三十条:分会每月15号向本会报上月月度财务报表,本会每月20号向总部上报月度财务报表,列明详细收入和支出帐目,报表由会长和秘书长联合签字确认,每月月底由总部财务人员进行月度审核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案。

第七章公章文件管理

第三十一条:本会公章由总会统一管理;下属协会刻制公章,各协会先期试点一年内由总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会公章使用需即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由秘书长申请,会长审批,会长和秘书长联合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本会相关文件、档案、合同等重要资料由会长和秘书长统一管理,保密文件由会长负责管理,文件和档案复印件、合同原件各上报总部壹份存档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公示制度

1、本会领导、工作人员和会员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定期更新,普通会员和VIP会员将予以不同标注,接受全体会员和社会各界监督;

2、本会成员可向协会总部查证本人任职、会员资格和级别;

3、总会将通过总会网站、短信平台、电子邮件或常规信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下级协会和分会知晓本会管理条款的修改和变更、活动信息及其它重要事件;

4、本办法系《中国模特总会章程》中管理办法,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模特总会;本办法实行期间将接纳全体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实行状况定期进行修订。

第三十五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模特总会。

中国模特总会

参考资料

  • 1
    中国旗袍总会2015年全国领导人会议在深圳召开
  • 2
    中国旗袍总会2015年全国领导人会议在深圳召开
  • 3
    2015中国超级模特争霸赛(北京特别赛区)启动仪式举行
  • 4
    2015中国超级模特争霸赛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 5
    2015中国超级模特争霸赛北京赛区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 6
    2015中国超级模特争霸赛【广东赛区】新闻发布会
  • 7
    中国模特总会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