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镇
堡镇隶属于上海市崇明区,位于崇明岛中部南沿,离县城23公里。东临渡港与向化镇相望,西南濒长江南航道,西北至小竖河涨涨港与竖新镇为邻,北与港沿镇接壤。镇中心位于北纬31°32′35″ ,东经121°37′55″。
2010年,全镇实现增加值7.28亿元,比2009年增8%。2012年,堡镇镇行政面积为61.3平方公里,全镇总户数27499户,常住总人口67509人,户籍人口59735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堡镇
- 行政区类别
镇
- 所属地区
上海市崇明区
- 下辖地区
18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
- 政府驻地
堡镇正大街122号
历史沿革
据康熙《崇明县志》记载,在“倭患”平息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为防御海寇的侵扰,崇明知县袁仲锡呈请朝庭,经同意在沈安状筑堡城一座(后在全县境内又相继增筑九座堡城)。沈安状堡城当时是土砖结合的城堡,曾设置五座城门,方圆三里八分,仅次于方圆四里八分的崇明长沙县城。明末,因居民日增、商贸频繁,便形成集镇,称作堡城镇。明末清初,堡镇曾是海寇顾荣、南明抗清志士张名振等与官府军队争夺的要地。清初,堡镇曾设置水师汛地。乾隆四年,官府在堡镇曾设置盐大使署、盐廒。
清末民初,堡镇镇区分南、北两部分。
民国十六年(1927年),设堡镇。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成立五滧乡。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堡镇改为区。
1949年6月,复为镇,分设南、北堡镇。
1950年4月,恢复为堡镇,为县属镇。
1953年,设堡镇区。
1955年2月,成立堡镇镇。
1958年,成立堡镇人民公社、五滧人民公社。
1984年,撤销堡镇人民公社和五滧人民公社,成立堡镇乡、五滧乡。
1993年6月,撤销堡镇镇、堡镇乡,成立新的堡镇镇。
2000年12月,撤销堡镇镇、五滧乡,建立堡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13年,堡镇下辖18个行政村、395个村民小组;9个社区、351个居民小组。镇政府驻崇明区堡镇正大街122号。
社区 | 解放社区、电业社区、向阳社区、正大社区、光明社区、新港社区、玉屏社区、交通社区、虹宝社区 |
行政村 | 永和村、花园村、桃源村、财贸村、堡北村、堡港村、营房村、人民村、堡渔村、堡兴村、菜园村、南海村、小漾村、米行村、瀛南村、四效村、彷徨村、五效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