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星
人物
李有星,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1
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1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78年-1980年,盘溪中学高中部学习;
1980年9月-1984年7月,浙江工商大学本科;
1985年9月-1988年7月,浙江大学硕士;
2002年3月-2007年3月,浙江大学博士。
工作经历
1984年7月-1996年6月,浙江工商大学工作;
1996年6月-1999年4月,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工作,任副教授、副主任。
1996年6月-至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工作。
先后担任浙江大学监察部副部长、法律顾问室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律硕士(JM)中心主任,光华法学院法务培训中心主任,法律系副主任,光华法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教授。
1999年9月-1999年11月,在法国马赛大学法学院访问进修学习;
2007年7月-2007年8月,参加司法部《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赴美培训团》在美国Kennesaw State University,Emory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进修培训;
2009年2月,赴澳大利亚参加UNSW International Research Workshop(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学术会议);
2009年4月15日-4月17日,赴美国Indiana University 参加US-China Business Cooperation in the 21st Century: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Entrepreneurs。
研究领域
经济法学、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学、金融犯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