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华人艺术联合会
基本信息
- 组织名称
世界华人艺术联合会
- 英文
WORLD CHINESE ART UNION
- 国际简称
WDCAU
- 组织性质
举办系列“华人盛典”品牌活动
- 组织目的
通过华人盛典平台募集更多的梦想
总 则
第一条
世界華人藝術聯合會1,是在香港政府批准註冊下及康及文化事务署支持下的华人艺术家们组成的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专业性群众团体,以宣传组织“华人盛典”大型公益文化交流活动为途径促进海内外文化事业进步。联合会设有常务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理事会、评审委员会、艺术委员会、学术部、宣传部、培训部、编辑部、网络部、秘书处等
第二条
世界華人藝術聯合會2会宗旨是:团结内部会员和广大艺术工作者及爱好者,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弘扬中华文化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致力于海内外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
第三条
世界華人藝術聯合會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遵守文艺规律,继承中华优良传统,团结各地艺术工作者及爱好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繁荣中华文化艺术事业而努力奋斗。
任 务
第四条
世界华人艺术联合会对会员积极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作品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有计划地组织、鼓励、扶植专业编导和社会力量积极参加各系列海内外举办的各种艺术形式的创作及参与。组织艺术理论研究等学术活动,提高艺术质量,以适应广大艺术爱好者对艺术日益创新的需求。举办各种形式学术讲座、培训班和观摩交流活动。努力提高艺术工作者的理论与专业水平。
第六条
要在艺术领域培养良好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积极推进艺术创新,表彰、奖励优秀艺术工作者和艺术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各类艺术人才。
第七条
反映会员和艺术家、艺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努力开展艺术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