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国际法学会

又作国际法研究院(英文Th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1873年9月8日在比利时Ghent Town Hall创立,学会是独立的学术团体,没有任何官方背景,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国际法的发展(章程第1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际法学会

  •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 性质

    学会

  • 范围

    法律

基本内容

国际法学会(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tional)

又作国际法研究院(英文Th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1873年9月8日在比利时Ghent Town Hall创立,学会是独立的学术团体,没有任何官方背景,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国际法的发展(章程第1条)。学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法文是其官方文本,英语由 法语翻译而成(章程序言)。

1904年学会因支持国家间仲裁(一种和平解决 国际冲突的方法)获得 诺贝尔和平奖。

根据章程11条,学会总部并不固定在那个城市,每3届(6年)换一个城市,曾经作为总部所在地的有:Ghent(3次)、Brussels(4次)、Lausanne 、Louvain(2次)、Hague、Geneva(2次)、Paris 、从2003年9月起,总部在比利时 Grez-Doiceau 办公。

学会在创建 国际河流利用规则方面的贡献主要有:

《国际河道航行规则草案》(1887年9月日国际法学会 海德堡会议通过);

《国际水道非航行用途的国际规则》(1911年4月27日马德里会议通过);

《国际河流航行规则》(1934 年10月18日国际法学会巴黎会议通过);

《关于国际水域的非航行利用的决议》(1961年9月11日萨尔斯堡会议通过)。

学会章程见:http://www.idi-iil.org/idiE/navig_statutes.html#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