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类股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T类股票
- 组成
ST股、PT股
- 隶属
证券
基本内容
“T”类股票包括ST股和PT股。
1998年4月22日,沪深 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 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英文为 special treatment,缩写为“ST”)。其中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 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低于 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 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3)上市公司的 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PT股是基于为 暂停上市流通的股票提供 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所产生的股票品种(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根据 《公司法》及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证券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PT股的交易价格及竞价方式与正常交易股票有所不同:(1)交易时间不同。PT股只在每周五的 开市时间内进行,一周只有一个 交易日可以进行买卖。(2)涨跌幅限制不同。据最新规定,PT股只有5%的涨幅限制,没有 跌幅限制,风险相应增大。(3) 撮合方式不同。正常股票交易是在每交易日9:15-9:25之间进行 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未成交的申报则进入9:30以后 连续竞价排队成交。而PT股是交易所在周五15:00收市后一次性对当天所有有效申报委托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撮合,产生唯一的成交价格,所有符合条件的委托申报均按此价格成交。(4)PT股作为一种特别转让服务,其所交易的股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上市交易股票,因此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转让信息只能在当天收盘行情中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