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荣,男,1960年出生,2013年12月,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人物介绍
陈炳荣,男,1960年出生,大专学历。
判决结果
2012年3月20日,陈炳荣代表曲江区环保局参加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厂内进行生产设施改造、私设偷排暗管等情况,给违法偷排废水埋下了隐患。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通过环保验收后,将厂房转租他人生产,相关经营者违规偷排含铅污水至北江河,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013年12月被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