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延成
付延成,1964年6月出生于吉林永吉,原黑龙江省抚远县原县长、省政府抚远三角洲管理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副厅级干部。2015年1月19日,付延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0月22日,付延成被开除党籍。2016年5月,因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付延成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6月
- 出生地
吉林永吉
- 学历
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付延成,男,汉族,吉林永吉人,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师,于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黑龙江省抚远县原县长、省政府抚远三角洲管理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
1987年8月-1989年5月,齐齐哈尔黑龙江化工厂干警。
1989年5月-1992年5月,绥芬河市税务局科员。
1992年5月-1995年11月,黑龙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1993年,任副处长;1992年1994年,在辽宁党校刊大学习。
1995年11月-2001年4月,国家机械设备成套管理局投资开发处;1999年,任处长;1999年-2001年,在天津财经学院学习。
2001年5月-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任处长(挂职绥芬河市市委副书记)。
2004年8月-2006年12月,任绥芬河市委副书记。
2006年12月-2011年11月,任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2009年10月月,兼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07年9月-2009年5月,在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并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年9月-2010年12月,在东北林业大学农业机械化专业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
2011年11月-2014年3月,抚远县委副书记、抚远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厅级)、兼任省政府抚远三角洲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4年3月-2015年1月,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副厅级干部。
违纪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1月19日,黑龙江省纪委公布消息:经黑龙江省委批准,抚远县原县长、省政府抚远三角洲管理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付延成(副厅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
开除党籍
2015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纪委对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原副厅级干部付延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