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的,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弘扬和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方面所取得的重大创新成果。在2005年举行的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把“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作为社会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来加以表述。可见,追求和谐、崇尚和谐,既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也体现了当代中国治国安邦,保障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社会政治理念。
内容提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的,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弘扬和继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方面所取得的重大创新成果。在2005年举行的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把“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作为社会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来加以表述。可见,追求和谐、崇尚和谐,既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也体现了当代中国 治国安邦,保障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社会政治理念。
目录
政治理论
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道德伦理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云南乡村政治发展
和谐发展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社会选择
论在新形势下坚持 党的思想路线
乡村治理中的家族因素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重要使命
论加快构建和谐云南的重要意义
中缅民间贸易的社会文化基础——以滇滩(中)一板瓦(缅)口岸为例
法学视野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构建和谐社会
环境违法的刑法规制之注意
论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善意取得制度
浅议 物权行为理论
比例原则在我国 行政法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