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标协会
河北省商标协会是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的要求和河北省委、省政府20051号文件《河北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的精神成立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河北省商标协会
- 所在地区
河北省
- 属性
协会
- 常务理事单位
38家
基本内容
河北省商标协会是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的要求和河北省委、省政府[2005]1号文件《河北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的精神成立的。由“由河北省境内享有盛誉的、具有较强商标意识的企业和商标法律专家、商标工作者以及与商标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自愿组成的,开展有关商标自我保护、自我发展和自律活动的专业性、全省性、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前已发展团体会员282家,个人会员65人。
河北省副省长付双建、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继红为名誉会长。
河北省商标协会于2006年11月27至28日在省会石家庄召开了河北省商标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河北省商标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一致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协会领导成员。张霖田当选会长,省内12个中国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当选为副会长,李克俭当选副会长兼秘书长。
第一届理事会由121人组成,其中理事单位71家,占59%;个人理事 50人,占41%。个人理事中有行政执法机关代表24人;商标工作者、法律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26人。
本届常务理事会由65人组成,其中常务理事单位38家,占60%;个人常务理事27人,占40%。
河北省商标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宣传普及《商标法》,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依法维护会员商标权益,协助企业正确实施商标战略,培植河北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广泛开展商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促进河北经济的快速发展。
河北省商标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宣传、贯彻国家的商标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企业商标管理人员,指导企业及时注册、正确使用、科学管理、积极宣传和妥善保护商标;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开拓市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接受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委托,指导和办理中国驰名商标和河北省著名商标的申请事宜,向委托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帮助会员企业认真做好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和个案认定工作;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开展商标法律咨询服务,调查、举证商标侵权情况,协助政府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商标领域的沟通与合作,举办商标工作的交流与研讨,开拓企业文化,组织与商标有关的展示展销、产品推介和社会公益活动。
河北省商标协会下设办公室、会员部、法律部、信息部、各市代表机构、专家委员会、商标资产评估委员会等7个机构。其中,办公室、会员部、法律部、信息部为协会办事机构;专家委员会、商标资产评估委员会为协会分支机构;各市设立协会代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