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金鑫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设立的封闭式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15年。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基金金鑫
- 基金名称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 投资风格
成长型
- 基金面值(元)
1元
- 发行数量
30亿份
- 基金终止日
2014-10-20
基金概况
基金成立日:1999-10-21
托管起始日期:1999-10-21
托管终止日期:2014-10-20
托管部负责人:江先周
基金发起人: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终止条款:(一)基金封闭期满,未被批准续期;(二)基金经批准提前终止的;(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基金终止日:2014-10-20
发行数量(亿份):30
基金简介
投资目标:通过对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国企股的重点投资,以积极与稳健并重的投资原则,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 股票、 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原则:金鑫基金是主要投资于国企股票的成长型基金。基金将其股票投资组合分成稳定成长的国企大盘股部分和快速成长的国企资产重组股部分。
决策依据:(1)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决定投资的总体策略; 根据利率的走势和通货膨胀预期决定债券投资比例;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的状况决定行业投资战略;根据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分析和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分析选择所要投资的股票。 (2)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将受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约束,并以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前提,权衡投资中的收益和风险。
决策程序: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研究开发部提供的报告和建议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基础。研究开发部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的分析研究,根据公司不同的决策层次,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管理小组提供具体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为公司的投资运作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研究发展部所提供的报告、建议及其它外部信息的基础上,为基金拟订投资原则及投资组合的总体目标和总体计划;审定基金经理提出的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投资组合方案及公司规定的必须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 3)证券投资部下属的各基金经理小组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及投资组合的总体目标和总体计划,在研究开发部的宏观、行业、企业及市场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独立制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交易指令交中央交易室执行。 4)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基金沿革
基金发起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9】29号文批准,全部30亿份基金单位,由发起人认购3,000万份基金单位,其余29.7亿份基金单位于1999年10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发行价1.01元人民币(含0.01元发行费用)。基金的发行和募集工作已于1999年10月21日结束。
本基金公开发行的29.7亿份基金单位和发起人认购的3,000万份基金单位共计30亿元,已于1999年10月21日全部划至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金鑫证券投资基金专户";1999年10月22日,本基金发起人公告金鑫证券投资基金成立。本基金的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管理本基金。基金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1999】76号文审核同意,将于1999年11月26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基金总份额为30亿份,本次上市流通的份额为29.7亿份。根据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3,000万份基金单位自本基金上市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以后,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