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珍
3李志珍,男,1965年出生,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0月被开除党籍)1,大专文化。
曾任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二级主任科员,西林子村党总支书记1。
2024年12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李志珍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志珍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65年
人物履历
曾任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二级主任科员,西林子村党总支书记1;
1982—1987.01 海军上海基地三七六七一部队九二六舰班长;
1987 柘汪镇西林子村党支部书记;
1987.06—2002.03 柘汪镇建管所任所长;
2002.12—2003.07 柘汪镇人民政府任副镇长;
2003.08—2006.03 任柘汪镇党委副书记;
2006.03 任柘汪镇人大副主席。
个人成就
先后被命名为江苏省劳动模范、连云港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连云港市计划生育先进个人、连云港市先进工作者、赣榆县优秀人大代表、赣榆县十佳农村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
近年来,李志珍带领支部班子成员,积极响应县委和镇党委的号召,走“工业强村、工业富民”之路,认真开展全民创业和招商引资活动,充分发挥沿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先后开发滩涂面积3500亩,扩大5000亩浅海域紫菜养殖面积,新建了“瑞林紫菜加工厂”、“盛林紫菜加工厂”、“润林水产品有限公司”等12家工业项目,增加了渔民收入,壮大了集体积累。
李志珍带领村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全力把西林子村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06年,对村庄进行了科学规划,达到了四个百分百,全村沿街居民楼房化百分百,全村主干街道硬化百分百,全村自来水入户百分百,全村有线电视入户百分百,全村投资近百万元硬化大街、附街、小巷20000平方米,完善美化、亮化等配套工程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结合文明建设,村里加大了经济发展力度,全力发展工业经济。村干部带头创业,招商引资,先后引进工业大项目5家,年上缴工业税收超过100万元。该村也连续多年被表彰、命名为省、市级文明村,先进党组织,新型农村示范村。
下一步工作,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我们将围绕中心,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不动摇,大力弘扬新农村建设新理念,倡导文明新风尚,精心构建和谐新环境,高品位、谋发展、干实事、争第一,为构建和谐赣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为争创国家级文明村而不懈努力。
2008年,全村干群正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实现党委政府“1+5”工程发展总体规划,为早日完成全面小康而奋斗!
人物事件
2024年12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李志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08年至2023年,李志珍在担任柘汪镇人大副主席、二级主任科员期间,先后1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现金、手机、手表、白酒等财物折合共计3.92万元,其中2.1万元系春节前收受;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按摩等活动,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李志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11日,李志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