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财政包干

财政包干制度是财政管理体制中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种制度,指地方的年度预算收支指标经中央核定后,由地方包干负责完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地方自求平衡,对少数民族地区,中央予以特殊照顾,这种制度是中国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财政模式。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财政包干

  • 开始实行

    1971年

  • 属性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种制度

  • 作用

    扩大了地方的财政收支范围

基本内容

财政包干制度是中国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主要财政模式。但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其弊端日益明显。

主要表现在:税收调节功能弱化,影响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产业结构优化;国家财力偏于分散,制约财政收入合理增长,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此背景下,在朱镕基总理力推下,分税制改革出台。分税制改革的内容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政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