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特点
  • 4.种类
  • 4.1.个人养老保险
  • 4.2.定期年金保险
  • 5.购买注意
  • 5.1.联合年金保险
  • 5.2.变额年金保险
  • 6.分类
  • 6.1.按交费方式
  • 6.2.按给付开始时间
  • 6.3.按被保险人不同
  • 6.4.按给付方式
  • 6.5.按给付额
  • 7.意义
  • 8.相关图书
  • 8.1.图书信息
  • 8.2.内容简介
  • 8.3.作者简介
  • 8.4.图书目录
  • 9.参考资料

年金保险

保险产品形式

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1

年金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经济收益。年金保险按给付保险金的限期分为三种: 终身年金保险,一般投保人是单位或团体,被保险人是其在职人员;定期年金保险,在合同期内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生存为条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被保险人死亡,保险终止;联合年金保险,以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为保险对象,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共同生存为条件给付保险金,若其中一人死亡,保险终止;或当被保险人全部死亡,保险才终止,这称为联合最后生存年金保险。年金保险可由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办理,属于社会福利保险,也可由保险公司,通过签订保险合同办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年金保险

  • 解释

    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2

  • 方式

    按年度周期给付

  • 特点

    没有确定的期限

  • 种类

    个人养老保险

  • 相关图书

    《年金保险》

  • 外文名

    annuity insurance;

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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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保险

1、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2、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

3、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4、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保险合同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给付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种类

个人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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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总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根据金额较大的计算而定。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一般说来,保险公司对个人养老金保险可能会有如下承诺:

1、被保险人从约定养老年龄(比如50周岁或者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可按月领也可按年领,或一次性领取。对于按年领或按月领者,养老金保证一定年限(比如10年)给付,如果在这一年限内死亡,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至年限期满。

2、如果养老金领取一定年限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按一定比例递增的养老金,一直给付,直至死亡。

3、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定期年金保险

这是一种投保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时期后,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领取年金,直至合同规定期满时止的年金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内死亡,则自被保险人死亡时终止给付年金。子女教育金保险就属于定期年金保险。父母作为投保人,在子女幼小时,为其投保子女教育金保险,等子女满18岁开始,从保险公司领取教育金作为读大学的费用,直至大学毕业。

纪念日年金是一种新型的定期年金,通常由投保人为其配偶投保,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结婚纪念日向被保险人发放年金。纪念日年金交费方式为趸交,常见保险期间为10年,也就是有十次领取年金的机会。

购买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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