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基金会正式成立于2005年9月,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基金会的登记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基金会现任会长王金诚,秘书长吕春生。基金会的宗旨是:培养优秀教师、学生,表彰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发展本区域的教育事业。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得到了许多关心教育事业发展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已募集资金1000万元,为基金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基金会的作用,更好地践行基金会的宗旨,促进上城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基金会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目前推出了“教师突出贡献‘米兰奖’”、“中小学生‘绿芽奖’”、“教师教育科研‘白杨’资助项目”、“教师自主研修‘丰叶’资助项目”等四个奖励(资助)项目。2007年进行了首批奖励(资助),奖励(资助)人数为34人,奖励(资助)金额达49.9万元。我们热忱欢迎更多关心教育事业发展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有识之士能伸出您温暖的双手,献出您的仁爱之心,与我们携手共创上城教育更加美好的明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 外文名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Fund of HangZhou shangchen District
- 性质
公募基金会
- 成立时间
2005年9月
- 原始基金数额
人民币1000万元
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英文名:Educational Development Fund of HangZhou shangchen District,缩写为:EDF(ShangCheng district,HangZhou)。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浙江省。
本基金会的宗旨:培养优秀教师、学生;表彰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发展本区域的教育事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社会捐助。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住所为上城区惠民路26号(上城区政府综合大楼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为:
一面向海内外、社会各界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二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范围或捐赠者的意愿,组织实施各项活动计划;
三立足教育发展的目标,积极开展优秀人才培养和教育科研活动;
四表彰、奖励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和特殊人才;
五定期召开理事会、表彰会;
六加强对外工作 交流,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可组织相关的对外工作交流活动;
七加强对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能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收益;
八加强与出资单位的联系,不定期召开工作报告会或组织联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