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
4克拉玛依,被称为油城,黑油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级市,坐落于新疆准噶尔盆地西北缘,西北傍加依尔山,南依天山北麓,东濒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北部、东北部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相接,西南与托里县为邻,南面与乌苏市、沙湾市接壤。下辖克拉玛依、独山子、白碱滩、乌尔禾四个行政区123。
截至2022年末,克拉玛依总面积773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8.7万人。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1.8亿元,较上年增长4.7%4。克拉玛依是一座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市5。地貌多以戈壁为主6。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7。克拉玛依自然资源极为丰富,有石油天然气、油砂矿、煤层气、油页岩、盐、煤炭等自然资源。已累计为国家生产原油3.76亿吨、天然气847.6亿立方米。克拉玛依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1。
截至2022年末,在教育机构方面,全市共有全日制高等学校3所(其中普通高等本科学校2所,普通高等职业学校1所),高级中学2所,普通中学1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文化机构方面,全市拥有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剧院(群艺馆)各1座,市歌舞团1家,区级文化馆3座、图书馆3座。在医疗方面,全市共有在营业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兵团)86个,拥有编制床位2230张,卫生技术人员4383人4。
火车客运每天28个班次,有通往国内4座国内一线城市和6个国家中心城市、旅游城市以及疆内18个城市和5A级旅游景点的航线。1958年,克拉玛依市正式成立。1982年,宣告克拉玛依区成立。1985年1月14日,克拉玛依区撤销。1990年1月8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恢复克拉玛依市为设区的地级市。1991年9月,恢复成立克拉玛依区8。有世界魔鬼城、独库公路、黑油山、克拉玛依河等旅游景点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克拉玛依
- 面积
7733平方公里
- 外文名
Kelamayi、Karamay
- 人口数量
48.7万人(2022年常住人口)4
- 别名
黑油山、油城
建制沿革
克拉玛依辖境内历史上属北疆草原地带,许多游牧部族曾在此繁衍生息。
秦代,今克拉玛依辖境为塞种等人游牧之地。
汉初,辖境为西迁的大月氏人控制。
南北朝时期,辖境为高车、突厥诸部落游牧之地,后为突厥汗国辖地。
隋代,辖境为西突厥铁勒等部之地。
唐初,辖境为西突厥五咄陆部胡禄屋等部游牧之地。公元657年,唐朝平定西突厥汗国后,在其地设盐泊都督府(地址在今克拉玛依市区附近),归安西大都护府治下的昆陵都护府管辖。公元702年,归北庭都护府管辖。唐末,今克拉玛依市辖一带为葛逻禄等回鹘别部游牧地,后为喀喇汗王朝东北境。
1130年,辽宗室耶律大石率部西迁叶密立(今额敏县),今克拉玛依辖境为其领地。1132年西辽建立后属西辽。
1218年,成吉思汗击灭西辽政权,今市辖境为蒙古汗国辖地。成吉思汗分封诸子时,今克拉玛依地区为窝阔台封地。1251年,蒙哥汗即位后,设别失八里行尚书省,今克拉玛依一带归其管辖。1309年,今克拉玛依一带属察合台汗国。
明代,瓦剌蒙古土尔扈特部在此游牧。1628年,土尔扈特部西迁后,属准噶尔部游牧地。
1755年,清朝平定准噶尔部后,今克拉玛依辖境内附。1762年,清政府在库尔喀喇乌苏设办事大臣,今市境南部独山子及五五新镇、共青镇等地归其统领。1764年,清政府设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今克拉玛依辖境西北部一带归其统领。1778年,清政府在玛纳斯河流域设绥来县(今玛纳斯县),属迪化直隶州管辖。辖区包括今克拉玛依百口泉、夏子街、大拐、中拐、小拐等地区。至1886年,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设立,仍辖今市境南部一带,属镇迪道管辖。1888年,塔尔巴哈台直隶厅成立,辖区包括今市境北部地区。市境东部大拐、中拐、小拐一带则仍属绥来辖区,归迪化(今乌鲁木齐)府管理。
1913年,塔尔巴哈台、库尔喀喇乌苏直隶厅改置为县,仍分辖市境南、北二部。1916年,裁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设塔城道,下辖塔城、乌苏、沙湾市,今克拉玛依市境一带统归其管辖3。其后,今市境相继隶属于第五行政区、塔城专区管辖。至新中国成立前,分属于沙湾市、乌苏市、克烈半个县(今托里县)、和丰县(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2。
1955年2月,成立独山子矿区行政工作委员会。
1956年,依据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工矿区政权设置的决定》,成立了县级建制的独山子镇,行政工作委员会改为镇人民委员会,直辖于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同时期,克拉玛依油田,进入大规模开发和建设时期,石油工业的不断发展和油田人口的不断增加,使一个新型的石油工业城市初具雏形。
1957年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设立克拉玛依市,并报请国务院批准进行建市的筹备工作。同年3月18日,国务院同意成立克拉玛依市筹备委员会,进行建市筹备工作。6月20日,正式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筹备委员会。
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克拉玛依市。行政区域包括克拉玛依、独山子、奎屯、六十户、乌尔禾、百口泉、红山嘴、前山涝坝、白碱滩、小拐、中拐、大拐等地。同年6月17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设立克拉玛依市和撤销独山子镇的通知》,决定撤销独山子镇,克拉玛依市下设独山子区和乌尔禾区。并在克拉玛依、大拐、中拐、小拐等地设立3个街道办事处。克拉玛依市受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1958年7月25日,克拉玛依市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宣告克拉玛依市正式成立。
1975年9月10日,国务院批复设立县级奎屯市,由克拉玛依市析出,划归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
1982年2月16日,自治区批准克拉玛依市由县级市升格为设区的地级市。市下设4个区:独山子区、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同年3月,开始进行区县级直接选举。6月底至7月初,分别召开各区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此后直至1984年,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因故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