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任免信息
  • 5.人物事件
  • 6.参考资料

史可庭

史可庭,男,汉族,1971年7月生,青海湟源人,1995年7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

现任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史可庭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1年7月

人物履历

1990.07—1992.07 都兰县巴隆乡人民政府工作;

1992.07—1996.03 都兰县劳动人事局工作;

1996.03—1998.09 都兰县委组织部工作;

1998.09—2001.10 都兰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2001.10—2002.01 都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2.01—2006.06 都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06.06—2011.07 都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07—2012.11 海西州纪委常委,2011.10任州纪委副书记;

2012.11—2014.02 海西州纪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4.02一2018.09 海西州纪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兼任市教育党工委书记;

2018.09一2018.12 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8.12— 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1

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中共海西州委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史可庭当选海西州纪委副书记。2

人物事件

2016年2月6日,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中共青海省纪委对格尔木市现任纪委书记史可庭(正县级)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史可庭违反工作纪律,作为格尔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格尔木市连续发生的多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存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史可庭党内警告处分。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