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经历
  • 4.任免信息

李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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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

男,安徽定远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二级高级检察官,先后在原国家化工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监所检察处处长,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 2015年5月27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李新华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新华

  • 国籍

    中国

  • 籍贯

    安徽定远

  •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经历

曾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在职工作期间立过全国个人二等功、集体二等功,曾办理了全国著名的“二黄”申诉案件,即判处死缓的两“罪犯”被无罪释放(详见央视《今日说法》无罪的申诉) 。

任免信息

2015年3月海南免去李新华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2015年5月27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李新华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