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华
31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
男,安徽定远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二级高级检察官,先后在原国家化工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处处长,监所检察处处长,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 2015年5月27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李新华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新华
- 国籍
中国
- 籍贯
安徽定远
-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人物经历
曾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在职工作期间立过全国个人二等功、集体二等功,曾办理了全国著名的“二黄”申诉案件,即判处死缓的两“罪犯”被无罪释放(详见央视《今日说法》无罪的申诉) 。
任免信息
2015年3月海南免去李新华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2015年5月27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李新华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