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经历
  • 4.科研成果

王维银

王维银,1961年5月出生,江苏省兴化市钓鱼镇人。原江苏省淮州中学校长(副处级),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理学学士,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研究生班结业,中学高级教师。

2010年12月15日,淮安市中级法院判处王维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维银

  • 国籍

    中国

  • 民族

  • 出生日期

    1961年5月

  • 出生地

    江苏省兴化市

  • 毕业院校
  • 职业

    教师

人物经历

1979年前在兴化市海河中学就读,1983年7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同年9月至1996年8月,任教于淮阴县中学(淮州中学前身),历任教师、教研组长、教务处副主任。1996年9月任淮安市淮海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2002年3月调任江苏省淮州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2004年任江苏省淮州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又任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顾问、淮阴师范学院数学系兼职副教授、江苏省教育学会中学数学委员会委员、淮安市省重点课题实验学校领导成员。

先后被评为淮阴县十佳青年、淮安市优秀教师、淮海经济区优秀中学校长、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招飞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群众体育先进个人。当选为淮阴区人大代表、淮安市第四届党代表。并带领淮州中学于2004年顺利跨入江苏省四星级高中行列。

2010年5月19日,因先后利用担任江苏省淮州中学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校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12万元,被市检察院带走调查。

2010年12月15日,被淮安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后被关押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大丰)。齐国敬为淮州中学校长。

科研成果

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和中学数学教学研究,在《淮阴师范学院学报》、《中国农村教育》、《新教育》、《学校管理》、《中国教育》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编《心理自助餐》(中国主播出版社)、《课堂新坐标·数学》(山东大学出版社),先后主持研究3个省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