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乌达区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制度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乌达区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制度

  • 发文依据

    信访条例

基本内容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制度主要是指区、镇两级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在政策出台、重大专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事前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并通过信访风险评估,了解群众潜在需求,分析论证重大决策、项目、活动实施等行政行为的可行性,从而使决策科学合理,重大项目、大型活动的实施能够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确保全区社会稳定。

第三条区政府各部门做出重大行政事项决策以及需要提交区政府讨论决定的决策(以下简称重大决策),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评估原则

(一)科学评估原则。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二)民主评估原则。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体现和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依法评估原则。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四)公开评估原则。重大决策应当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除外。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第五条评估内容

(一)辖区内总体规划制定及土地利用、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的修编和调整;

(二)重大公共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重大决策方案的出台与推进;

(三)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重要公共资源的配置、重大管理模式的改变;

(四)涉及“三农”问题的重大政策调整,关系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等重大举措推行;

(五)涉及土地征占、劳动就业、工资社保、拆迁安置、企业转制并轨、文教卫生等社会民生问题的推行与调整;

(六)其他与公众利益密切,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七)区政府安排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的需要评估的事项及各单位、各部门认为有必要予以评估的事项。

第六条评估机构的设置

(一)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主体单位将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报请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评估事项决策主体的性质,组成由责任主体单位牵头,信访及业务部门参加的信访风险评估小组,具体负责对责任主体单位管辖范围内重大事项的信访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