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教育部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通过募集资金、接受捐赠,设立学生奖助学金、教师奖励基金、国际交流基金、学校发展基金等,为学校发展的各个领域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2018年11月30日,民政部发布“基金会2017年度检查结论”公告,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年度检查合格。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外文名
Lanzhou University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LZUEDF)
- 隶属单位
兰州大学
-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14日
- 性质
非公募基金会
- 业务主管部门
教育部
- 登记管理部门
民政部
基本内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助,推动兰州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学校授权基金会为接受社会捐赠的专门管理机构,所有社会捐赠由基金会进行统一管理。基金会通过募集资金、接受捐赠,设立学生奖助学金、教师奖励基金、国际交流基金、学校发展基金等,为学校发展的各个领域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基金会秉承“规范、透明、效益、安全、服务”的方针,认真负责各类捐赠款和基金会资金的管理,保证捐赠款的使用完全符合捐赠者意愿和基金会宗旨。
面向未来,基金会将在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下,秉承“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注重自身建设和自我完善,锐意进取,奋发图强,为把兰州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2008年5月26日,兰州大学成立了捐赠资金管理委员会,对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实行统一管理。
2013年4月,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审核正式批准设立。
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春莺、王寒松、安黎哲、包国宪、高新才、金兴谊、李玉民、李春安、李琦、乔龙、刘伟生、刘志坚、余勤、杨学成、杨金山、张稳刚、尚峰、钟福国、徐生诚、潘保田、薛德胜
第一届理事会监事名单
李炳毅
(一)支持教学与研究设施的改善(包括建筑物、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二)资助教学与培训项目、科学与技术研究项目及专著出版;
(三)支持人才引进,资助聘请国际知名学者来校讲学;
(四)资助召开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或资助优秀教师及在校学生出国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五)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奖教金;
(六)支持、投入与兰州大学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
(七)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