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山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基本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昆山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现将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2014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统一部署下,我局积极学习信息公开新要求,准确把握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方向,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程序、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内部审核流程,加强保密审查,每月及时将公开文件原件报档案局备案,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0条,规划计划类0条,业务类20条,其他类型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度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平稳,日益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的,一是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认识不到位;二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2015年,要继续按照我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学习认识到位。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加强信息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和操作技能,主动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把政府信息公开视为民众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政府部门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职责,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公开意识,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公开举措到位。认真研究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信息公开成效。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实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围绕满足市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了解的信息需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附件2)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