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内容

中山市财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中山市财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中山市财政局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基本内容

一、概述

2009年,局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市财政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机整体。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各科室负责落实相关栏目及子网站,并由局领导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公开,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要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政务信息公开为目标,做好局网站建设,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梳理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6条,其中:

1、机构职能相关信息3条;

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

3、规划计划信息1条;

4、工作动态49条;

5、其他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介绍信息:如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职能简介、内设机构及其职能、办事指南等;

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包括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政府出台的政策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业务工作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等,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等;

4、工作动态类信息:本部门、本系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